天灾,也许我们每个人都无法避免,可是,对于生命,我们唯一能做的就是珍惜。牢固树立安全意识,远离安全隐患,是对自己,对家人,对社会的义务和责任!
每次事故的背后,没有一起不是因为我们肩抗的安全责任不到位而引起,没有一起不是因为我们侥幸麻痹而家破人亡、妻离子散。他们有的正是青春年华,有美好的生活和未来;有的正值壮年,家庭幸福美满;有的退休在家,儿孙绕膝天伦之乐。而一次又一次的事故让这一切化为乌有。人们常说,安全责任重于泰山,因为这责任扛的是每位鲜活的生命,扛的是每个家庭的幸福,扛的是企业的兴旺发达,扛的是国泰民安。然而,一件件令人心惊肉跳的事故背后,又有多少人会想到“安全责任”几字,又有多少人将它化为遏制事故发生的原动力?
自2021年9月新安法实施以来,我们更要意识到安全的重要性,安全是一种责任,而责任是一种要求、一种义务、一种能保持企业持续稳步发展的动力。因为有责任,我们才能从各种安全问题上积累经验。企业制定的各项安全措施处罚,看似苛刻、不近人情,其实这正是企业对每位员工负责任的体现,正是保护员工生命的重要举措,正是对员工的最大关爱。
安全不仅是一种责任,它还是一种态度。作为一名工程人,我们更要把安全放在首位,安全第一,预防为主!我们不能只停留在口号上,挂在展览上。而是要时刻印在脑海中,把我要安全转变为我会安全,我能安全。每次当偷懒侥幸时,想想父母满头的白发,老公牵挂的眼神,孩子甜甜的微笑。这时,还会松懈吗?在平时的工作中,我们要正确认识安全生产形势,要切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认真落实国家安全观,全面提高生产现场的事故预防能力,务求实效。作为一线工人,我们更要强化“隐患就是事故”的意识,抓早抓小,我所从事的工作,主要和水和电有关,砸伤,漏水漏电触电,在脑海中一刻也不敢放松,思想认识是关键。我们还有牢固树立“没有问题就是最大的问题”和“没有最好只要更好”的理念,时刻对各类风险和隐患保持高度警觉,遏制一切事故的发生。
新安法最大的变化,是责任的明确、责任的落实和责任的追究。新安法的责任体系是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,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、职工参与、政府监管、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。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就有坚持“安全第一,预防为主,综合治理”的方针。
所有的安全都是用血的教训,生命的代价换来的。安全是伴随我们一生的话题,是企业生产的保证,是一切生活的根基。安全无大小,安全无止境,让我们每一个人从自我做起,从细节入手,关爱生命。前车之鉴,后事之师,我们要时刻紧绷安全这根弦,用安全托起生命的希望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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